Unclassified · 2011/04/14 19

民族民间手工艺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化运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历史中,诞生了无数令人赞叹的工艺美术品,同时也孕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近些年来,传统工艺后继乏人的状况已成为工艺美术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要健全机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到政府部门责任制;设立专项保护资金,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建立传承人数据库,在社会地位、经济保障、专业技术资格等方面给予传承人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公共领域中不断被边缘化,对其传承保护多只局限于案头书斋,只注重文本体系的编写。因此,要培植和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共性文化空间,让民众通过各种实践、表演、技能表现等形式,共同寻找一种认同感、历史感和归属感的地方

近年来,山东省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和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建立了省级和各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取得了巨大成绩。另外,随着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级媒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力宣传,以及三届山东省文化产业博览会的成功举办,社会和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认知度和参与度不断提高,尤其是2010年10月“第一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在山东省的成功举办,更是把山东省人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热情推向了新的高潮。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得到政府的鼓励和社会与公众的热情支持,但是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具体的传承和发展上仍然面临较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播上形式单一,主要靠节会式的集中展演和博物馆式的静态展示,影响范围小、持续时间短,效果有限、容易造成“审美疲劳”;

(二)传承上后继乏人,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正面临着严重的人才瓶颈,各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平均年龄很高,出现“老年人有心无力,年轻人有力无心”的局面;

(三)资金紧缺、财政负担沉重,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都缺乏“造血能力”,其保护和发展需要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如此一来,每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得到财政支持便相对有限,而政府的财政负担却相对加重。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尽快制定实施“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战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产业化”的适当介入,原因如下: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不但具有艺术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等,还具有天然的经济价值。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是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题中之意,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一种文化资源、一种市场要素,可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资源生产出文化产品、打造出文化品牌,最终形成一个产业。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但不排斥“利用”,而且需要合理的“利用”,仅仅档案馆式的 “保存”只会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丧失其“活”性,真正的保护应在于恢复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活力,即便没有政府和其他民间组织的资金支持也能自行运转。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其存在形态上的非物质性,而且具有不易损耗、易于复制、可反复利用等特性,合理的利用可以赢得更多的社会资源、使其增值,促进其传播和传承。

(三) “产业化”是某种行业或领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标,依靠专业化的生产(或服务)和严格的质量管理而形成的系列化、规模化和品牌化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要,给人以审美的体验、享受,或者给人以文化慰藉或熏陶。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必须有一套高效的流通和传播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是一项复杂的立体化工程,具体包括明确操作主体、转变市场定位、加强整体运作、改善具体生产、集群效应等五个方面。

(一)明确操作主体

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操作主体是其产业化的基础。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普遍比较混乱,以潍坊杨家埠木版年画为例。作为国有企业的“潍坊杨家埠木版年画社”,作为集体经营的“潍坊杨家埠民间艺术大观园”,作为民营资本“潍坊金宝乐园”,作为个体的多家画店,作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被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杨洛书,以上主体都享有、也都不完全享有杨家埠木版年画这项文化遗产的权利。杨家埠木版年画产权模糊的这种现状对其产业化开发非常不利,一方面不利于集中力量、形成规模化生产,另一方面,即便产业化成功、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终也会陷入法律纠纷。

政府应该整合分散经营的民间团体、吸收民间艺人以及相关专业艺术人才,引进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人才,通过协商组建权责分明、自负盈亏的现代化企业组织,并通过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法律步骤来确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

(二)转变市场定位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原来所赖以生存的经济条件、社会环境、文化生态已经彻底改变,因此,必须直面当前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状况,重新寻找自己的市场定位。

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定位在市场的底层,讲求“薄利多销”。而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若仍定位在低端,靠廉价来赢得市场已经毫无可能。首先,在成本和实用价值上,杨家埠木版年画无法与现代机械化、标准化生产的年画产品竞争;其次,今天的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创收渠道增多,杨家埠木版年画的“薄利”已无法保证艺人过上较好的生活,因此吸引力有限。综上两个方面,杨家埠木版年画若依然按照以前的定位,其结果必然是继续走向消亡。

因此杨家埠木版年画必须转向市场分层的高层,以走高端化路线为主、吸引高端人群,产品要求量少而精、保持其传统风格的基础上加强包装,定价应用高价策略。

(三)加强整体运作

整体运作即从整体上构建“资源——产品——品牌”的良性循环链条。

当前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禀赋良好、具备产业化开发的价值;且经过当地政府、大众传媒以及众多专家学者、年画爱好者的推广宣传,很多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品牌;而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缺少适应市场的产品。数量过少、品种单一、形态呆板的产品已经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重要制约。

仍以潍坊杨家埠木版年画为例,杨家埠木版年画作为一种传统技艺和文化现象是一种“资源”,以此资源为基础产出杨家埠木版年画产品、杨家埠木版年画产品赢得杨家埠木版年画品牌、杨家埠木版年画品牌既成为杨家埠木版年画资源的一部分、又推动杨家埠木版年画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如此便形成了“资源——产品——品牌”这样一条杨家埠木版年画产业化的循环链,而这条循环链的良性运转也就是杨家埠木版年画产业化的成功。

(四)改善具体生产

要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数量过少、品种单一、形态呆板的不足,最直接的就是改善其具体生产,加强组织、集中人才,变传统的粗放分散的生产组织形态为专业集中的新式生产组织形态。“专业集中”并不是要抛弃传统的制作工艺而进行流水化、机械化作业,而是要将人才、财力和物力集中,根据市场需求预期制定生产计划,从而达到规模化的要求;要集中最优秀的民间艺人、相关研究专家,成立集中研发部门,在题材、内容、包装等方面推陈出新;要集中进行市场宣传推广和销售,建立专业完善的市场营销网络。总之,改善具体生产,就是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的工艺、技艺与现代的专业集中的生产组织、推广销售结合为一体。

民族民间手工艺品

一、建立民族民间工艺品加工集合基地顺应了旅游业“工艺品加工展演+批、零(销售)=旅游”的发展趋势。也是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去过意大利威尼斯的人都会被带到其中一家水晶和玻璃加工销售店,现场参观其历史悠久的水晶和玻璃加工艺术,成品商店就在加工作坊的一隅。国内如在昆明的玉器专店和沿海的珍珠专店也都是这种模式,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

二、建立民族民间工艺品加工集合基地适应了旅游业“感性旅游向理性旅游”转变的大趋势。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游客的自身素养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外出旅游由过去的“上车睡觉,下车尿尿,景点拍照,回家忘掉”的感性旅游,转变成不但要知道是什么,而且还要知道是为什么的理性旅游。在景点常常是游客对新建和重建的景点不屑一顾,而是对景点的历史文化非常感兴趣。对民俗也一样,游客不仅要从导游的嘴里了解,而且还要亲身体验参与。这表明,当今的旅游已经发展到了理性旅游阶段。游客旅游不仅仅是去玩、去放松,同时也是在放松中“充电”积累知识。所以,建立民族民间工艺品加工集合基地能够满足众多的游客面对琳琅满目的民族民间工艺品要知道是什么和为什么的求知欲。

三、民族民间工艺品加工销售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就目前民族工艺品加工和销售的现状来看,不同程度存在着布局散,销售乱,总量小,不成规模,不成产业的状况。拿凤凰苗族银饰为例,古城内有多家销售店,但是没有一家象样的加工作坊可供游客参观。游客可以在店铺买银饰,也可以从兜售的摊贩处买。而向游客兜售的摊贩的银饰中,有的以假充真,有的以次充好,有的漫天要价,有的设套坑骗游客,严重影响了旅游景点的形象和声誉。建立民族工艺品加工集合基地后则可以避免这些现象:无论是加工还是销售,游客都可以有序地进行,并且杜绝了假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购物作为旅游的重要环节,在整个旅游消费中的比例,发达国家占到50%—60%,我国平均只到35%左右,民族民间工艺制品正好可以自身特色优势占领这一市场空间做成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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